Nanping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Public service platform
时间: 2018-06-25 阅读次数:96 信息来源:南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
申请人张文标(身份证号码:350124196611306038)于1995年1月18日与薛炳华(身份证号码:352101540811131)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,薛炳华将其坐落于杨真堂4幢B-101室的房地产出售给张文标。双方于1995年5月22日向南平市原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,并领取了南房权证字第0038981号房屋所有权证,但始终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登记手续。因时间久远,出售方薛炳华已无法联系,双方已无法共同申请登记。现张文标向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单方办理不动产权证,因此,我中心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,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,如无人提出异议,我中心将予以受理张文标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。特此公告!
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6月25日